2026年3月3日,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《征收土地预公告》(赣征预告〔2026〕13号),拉开柘汪镇东林子村范围内土地征收工作的序幕。此次征收严格锚定“公共利益”核心,以法规为纲、民生为要,引发当地广泛关注。
一、征收“合法性”:法规框架下的公共事业推进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,本次征收的核心逻辑是“公共事业需求”——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,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,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科技、教育、生态环保、社区服务等公共事业需用地时,可依法征收。
赣榆区政府明确:此次征收不涉及商业开发,所有土地将服务于柘汪镇乃至全区公共资源补短板、民生福祉提升,从政策根源上锚定“公益属性”,为村民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二、征收“精准度”:柘汪镇东林子村的范围界定
公告显示,本次拟征收土地明确限定于柘汪镇东林子村(具体位置以《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》为准)。从附图可见,征收区域紧邻连云港新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,地处柘汪镇产业与居住功能交汇带。
需注意的是:“拟征收”≠最终征收,实际征收范围以国务院或省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。这种“预公告+批文确认”的机制,既保障项目推进效率,又守住“依法依规”的底线,体现征收程序的科学性。
三、时间“坐标轴”:16天公告期与关键动作
本次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8日(共16天)。这16天既是政策公开期,也是村民“知情权”与“参与权”的关键窗口:
- 土地现状调查(预公告后启动):政府将全面摸查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住宅、青苗、附着物的“权属、种类、数量”。村民需配合在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》签名/盖章,这是后续补偿的核心依据。
-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:同步听取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,从“民意反馈”维度评估项目风险,确保征收兼顾“发展”与“稳定”。
四、红线警示:抢栽抢建“零补偿”
预公告特别强调: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/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。若违反规定,抢栽抢建部分将“不予补偿”。这一条款直指征地拆迁中易出现的“投机行为”,以法规红线保障公平——唯有“合法合规的既有权益”,才能得到足额保障。
五、村民关切:权益保障与参与路径
对柘汪镇东林子村村民而言,此次征收是“生活变迁”的前奏,更是“权益兑现”的契机:
- 补偿与安置:虽预公告未细化补偿标准(需待征地批复后明确),但赣榆区已承诺“依法保障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合法权益”,后续将按《土地管理法》及省、市细则执行。
- 沟通渠道:村民可通过联系人陈颂(电话:0518 – 86239606)反馈意见,或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,让“民意”真正成为征收的“标尺”。
区域观察:柘汪镇发展的“公共事业拼图”
柘汪镇作为赣榆区“临港经济”与“乡村振兴”的核心纽带,此次土地征收瞄准公共事业,实则是区域发展的“长远落子”——完善科教文卫设施能留住人才,强化生态环保能守护绿水青山,优化社区服务能提升民生质感。东林子村的征收,既是“局部调整”,更是“全局赋能”的一环。
土地征收关乎千家万户福祉,更考验政府治理能力。赣榆区此次以“透明公告、精准范围、依法程序”推进工作,既彰显法治精神,也为柘汪镇高质量发展铺就“民生底色”。对东林子村村民而言,理解政策、依法配合,方能在这场“发展变革”共享红利。

(注:本文信息均源自《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(赣征预告〔2026〕13号)》及附图,政策解读仅供参考,最终以政府官方文件及实施为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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