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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榆区二胎生育标准是什么?如何办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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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30 22:34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赣榆吧友:你好,我是门河村民,12年生了一个丫头,现在想生二胎,我们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。我想问下如何办理准生证?如果不办理,生的话得交多少罚款?

赣榆人口计生委:您好:根据您提出的问题,我单位答复如下: 1、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再生育时需要携带材料:再生育申请审批表(有单位的单位盖章,无单位的街道盖章)、身份证、户口薄、结婚证、已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、一方独生子女证明材料、夫妻近期一寸照片两张。 2、根据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“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孩子的,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和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”,社会抚养费的征收,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(镇)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。不符合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,夫妻双方分别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。 您是门河镇的, 假如在2013年不符合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,门河镇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054元,您应该缴纳的抚养费总额是:11054元x4x2=88432元。 目前全县各镇首次征收额一般在20000元左右。 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,可以给我们电话,我们的电话是:86233110,我们给您详细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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